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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师与Apple就照片侵权案达成和解

2013-01-10 15:16   来源:新摄影网     网友评论 7 条   进入论坛

CNET消息,瑞士摄影师Sabine Liewald与Apple近日就Retina Macbook Pro电脑使用眼睛照片侵权一案达成和解。

去年10月,Liewald一纸诉状将苹果告上美国纽约市地方法院,声称苹果在Retina MacBook Pro的宣传和推广中使用的眼睛照片是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在最初提交的诉讼请求中,原告要求得到“被告方利润赔偿”。

目前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没有公开,Apple方面也没有对这一消息做出回应。

文章分类:业界动态 标签:apple  Sabine-Liewald  诉讼  
本文网址:http://dc.nphoto.net/news/2013-01/10/eabf9bfaabf5e6b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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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用户  2013-01-10 16:08 发表
#1
模特也要来告了
NPHOTO网友  2013-01-10 16:09 发表
#2
苹果都干了什么。两次用了人家照片不之声
NPHOTO网友  2013-01-10 16:32 发表
#3
apple想说:反正对方看到了自然会找我要赔偿~倒是给他点钱就是了~如果对方不找我~那省了点下午茶费而已~
NPHOTO网友  2013-01-10 16:41 发表
#4
apple还想说:这事我司早意料之内,醉倒之意不在赔,炒炒更有味。
NPHOTO网友  2013-01-10 17:52 发表
#5
炒炒更有味,省下广告费
手机用户  2013-01-10 22:17 发表
#6
 在美国真能告赢,摄影师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对的
手机用户  2013-01-11 07:33 发表
#7
美国法律这个最低30万刀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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