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火炬警方成功端掉一个制假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秋,唐某伟和张某轩三人,缴获假冒佳能牌相机镜头、蔡司牌相机镜头成品一批、半成品一批、制假工具一批,涉案价值达100多万元。
10月初,火炬警方接到工商部门提供的线索:火炬开发区有人涉嫌制售假冒佳能牌、蔡司牌相机镜头,涉及数量、金额较大,需公安部门介入查处。接报后,火炬警方立即抽调专门警力组成专项小组,深入开展研判和侦察工作。
10月12日,火炬警方联合工商部门在火炬区濠头豪华二巷一别墅内,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秋、唐某伟、张某轩三人。
嫌疑人唐某伟,主要负责以深圳某科技公司的名义向火炬开发区某光学公司以及福建省某电子公司采购相关相机配件的事宜,并负责财务工作。假冒镜头的商标、包装盒、说明书和印有佳能商标的胶壳均从网上购买所得。
办案民警称,唐某伟于2016年10月聘请叶某秋负责组装相机,并将组装好的相机专卖给张某轩,每个镜头获利40-60元。同时,还通过低价购买二手蔡司镜头,翻新后再高价卖出赚取差价获利。
嫌疑人叶某秋主要负责相机镜头配件质量进行技术检验,并组装假冒佳能品牌的相机镜头,每组装一个相机镜头获利5元。
嫌疑人张某轩主要负责组装假冒佳能相机镜头获取加工费,并通过淘宝、电话等方式转售假冒佳能品牌的相机镜头赚取差价,销售总金额达34.21万元。嫌疑人通过网络销售假冒镜头,一个镜头的利润在50-300元内。 办案民警透露,张某轩和叶某新曾在深圳华强北电子商城内维修相机,对相机等电子产品有较为深厚的技术功底。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秋、唐某伟、张某轩已被逮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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