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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摄影作品侵权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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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HOTO网友  2013-08-01 10:34 发表 1楼
敢偷我老于的照片,我灭了他!

NPHOTO网友  2013-08-01 10:34 发表 2楼
好事!现在淘宝都开始注重知识产权了,看来这是一个大趋势。

NPHOTO网友  2013-08-01 10:48 发表 3楼
纯属个案

NPHOTO网友  2013-08-01 11:17 发表 4楼
质疑:1.没有其他活动对照物的风景片,许多人都可以拍出同样效果的照片来。2.所谓侵权是建立在1.的可以由许多人拍出同样效果的基础上,侵权是否成立?假设是商业利益的侵权,适合使用民法还是刑法?

NPHOTO网友  2013-08-01 11:20 发表 5楼
荷兰人!!!

手机用户  2013-08-01 11:29 发表 6楼
这不科学,为什么不是赔钱而是蹲牢三年?

NPHOTO网友  2013-08-01 11:37 发表 7楼
背景不硬

NPHOTO网友  2013-08-01 12:21 发表 8楼
4L,这张照片拍的是瀑布,无论谁怎么拍,都不能能连水波纹和水花都拍的一样,这恰恰是认定盗用的根本性因素

NPHOTO网友  2013-08-01 12:26 发表 9楼
这样的照片随便都能拍出来,还能多处参展,背景可想而知。

中行  2013-08-01 13:04 发表 10楼
支持打击作品侵权,只是这张照片也能全国各地参展?是否是作者起诉时言过其实了。

NPHOTO网友  2013-08-01 13:15 发表 11楼
老于敢偷我的作品,灭了他!

NPHOTO网友  2013-08-01 15:18 发表 12楼
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这个怎么解读?

NPHOTO网友  2013-08-01 16:25 发表 13楼
生意不好没钱交罚金,只能判刑啊

NPHOTO网友  2013-08-01 17:09 发表 14楼
景观都是人造的,咋不打假。

云下的日子  2013-08-01 17:26 发表 15楼
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意思就是只罚了1000块钱,缓刑又不是要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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