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hoto.net 网友评论

照片不可作商业用途的10大著名地标
本文共有 13 条评论,立即发表评论   
手机用户  2014-11-16 15:42 发表 1楼
中国好像没有具体法律限制。但我在天津友谊商店内外都有保安禁止拍照,其他一些大牌商店都禁止拍照。街拍在美国受言论自由法保护,可以随意拍照。欧洲限制较多。我国街拍大都是自由的,法律没有明文禁止条例。

手机用户  2014-11-16 16:07 发表 2楼
这样,我国很多旅拍婚纱摄影师不是糟糕了?!

手机用户  2014-11-16 16:17 发表 3楼
二楼这个问题其实就像曾经的盗版windows一样,不追究则已。

NPHOTO网友  2014-11-16 18:03 发表 4楼
跟我们草民木有关系~~

NPHOTO网友  2014-11-16 18:11 发表 5楼
矫情

NPHOTO网友  2014-11-16 20:17 发表 6楼
防了相机,防不了手机,别人拿起手机,如何判断是在看手机还是拍照?对相机不公平啊

NPHOTO网友  2014-11-16 20:37 发表 7楼
6L智商在哪里?

NPHOTO网友  2014-11-16 23:35 发表 8楼
在幼稚园里。

NPHOTO网友  2014-11-17 00:21 发表 9楼
什么叫做商业用途?前面好几位摄影人弄清楚概念了吗?

手机用户  2014-11-17 08:14 发表 10楼
只跟买卖图片的人有关系。

NPHOTO网友  2014-11-17 12:59 发表 11楼
明信片,和当地的拍摄打印风景照的师傅呢,,不就是非法的?

NPHOTO网友  2014-11-18 08:40 发表 12楼
不是地标吗?英女皇怎么成地标了?

手机用户  2014-11-19 03:07 发表 13楼
拍摄我用于商业属辉法!注意!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新摄影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不良内容举报
 评论    用户名: 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注册  
验证码: 请输入验证码。  
  ©2012 新摄影. Nphoto.net.    关于NPHOTO  |   使用条款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京ICP证120230号   京ICP备120047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