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上午10点,中国摄影家协会在本协会会议室举行了新闻通气会。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秘书长、本事件调查组组长高琴、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成员、监理组副组长顾立群、《大众摄影》副主编吴砚华出席了通气会。新华社、人民日报、环球时报(英文版)、北京晚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此次新闻通气会。
通气会分为两个议程,首先由高琴通报关于桑玉柱涉嫌冒用他人作品参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一事的调查情况;其次,由顾立群通报专家论证会会议情况及宣读《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关于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决定》
经查,中国吉林省摄影家桑玉柱在申报参评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时,提交的参评作品中有四幅作品不符合申报规则。
在组委会组织的调查中,桑玉柱书面陈述此四幅作品系分别与本省摄影家孟铁、温波共同创作。孟铁和温波二人均以书面陈述方式声明上述作品为共同创作,否认桑玉柱使用上述作品为“盗用”或“剽窃”。
组委会认为,任何所谓“共同创作”的摄影作品都是由多名摄影家的集体贡献所构成,但此类作品无法真实地体现摄影家个体的创作水平及风格,不符合《中国摄影金像奖章程》总则中关于金像奖是中国摄影界“最高个人成就奖”的规定,也不符合《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申报启事》第二条第1款中关于参评作品须是“体现本人创作水平与风格的作品”的明确要求,因而不能用为中国摄影金像奖参评作品。桑玉柱在申报时未对此情况加以说明,使该组作品得以进入评选,这种做法是极为错误的。
经组委会慎重研究,决定取消桑玉柱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和奖杯并通报其工作单位。